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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家园预算及财务会计制度

(2002年8月25日经2002年年会表决通过)
(2004年8月1日经2004年会员大会修改)


一、预算及财务报告

1. 预算
1) 预算年度—每年7.1 至次年6. 30 ,与财务报告期相同。
2) 预算分项目按年编制。若预算年度中间发生新的项目,筹措到新的资金,由该项目负责人编制从项目起始日至下一个6.30.的期间预算,提交协调组批准。
3) 各项目负责人在预算年度开始六周(5.15)前将预算草案提交协调组,协调组在两周内征求会计及其他人员意见后提出修改要求,协调组并根据各项目的下年度活动确定共享管理基金的数额及在各项目中的分摊比例。项目负责人一周内按照要求修改后将预算修改稿交付会计,会计汇总后于二周内向协调组提交整体预算。下一个预算年度开始前一周内协调组预审整体预算并将表决通过的整体预算提交随后召开的成员年度大会审议。
4) 实际申请经费根据与资助方协商的进度进行。
5) 各项目的预算资金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安排使用,共享管理基金由总干事统一安排使用;若项目资金或管理基金需要超标准使用,由项目负责人或总干事向协调组书面申请并作出筹资承诺。

2. 财务报告—所有财务报告需提交协调组备案
1) 内部报告
a. 分项目的季度费用表,由会计编制,项目负责人审阅。
b. 分项目的季度资金收支表,由会计编制,项目负责人审阅。
c. 分项目的半年度预算与实际支出比较报告,由会计编制,项目负责人审阅后,按与资助方的约定呈递资助方。
2) 外部报告
a. 分项目的年度审计报告,呈递资助方。(仅当资助方有此要求,且已在预算中预留资金)。
3) 时间要求
a. 年度报表及报告应在会计期间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b. 其他报表应在会计期间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c. 临时需要的报表按要求的时间完成。

二、财务会计及设备管理制度
1. 财务负责人向协调组负责

2. 支出报销制度
1) 单笔支出大于2000元的必须通过银行进行,除非经财务负责人特批。
2) 报销时必须提供原始发票,若收款方为个人,可以为收款人签字的收据。
3) 餐费、出租车、会议费、其他招待费以及劳务费的发票或收据需注明所属项目、原因及参加人员(人数)或单位。
4) 发票或收据由报销申请人签字后,经项目负责人或总干事签字批准方可报销。项目负责人的发票或收据由协调组指定人员签字批准方可报销,总干事的发票或收据由财务负责人及另一名协调组成员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5) 项目负责人可以决定招待来自外地的项目考察者,但以午餐30元每人,晚餐50元每人为上限。
6) 如因开会、法律咨询等工作耽误回家就餐,可统一购买快餐,以8元每人为上限。
7) 以下情况可以报销出租车费:学生志愿者出外调查当事人情况(每个案40元为上限);晚上9点以后实报实销;陪同客人前往会场或其他活动场所;携带重要或难以携带物品(如大额现金、大的设备等),以及其他紧急情况且经项目负责人同意。
8) 预计超过RMB300元的一次性支出可以事先借款,申请人需填写借款单,且经项目负责人或总干事签字批准。借款后二周内需持相关发票报帐或还款。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 所有支出必须在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可以最多延长至三个月。
3. 现金管理
1) 现金、存折和财务章由出纳保管,存放于与任何私人物品分开的上锁的柜子里。
2) 出纳可以根据现金余额自主决定存取款。
3) 会计每月一次不定期盘点现金,核对现金收支与存折、银行存款记录

4. 文具、办公设备管理
1) 文具原则上由使用者自备。
2) 办公(电子)设备由协调组指定专人编制清单,负责保管和维护。

三、财务核算

1. 会计期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 以人民币为记帐货币。
3. 财务组职责如下:
1) 出纳--保管现金、备用金存折、负责接待支出报销、小额借款,编制记帐借贷凭证。完成会计要求的其他工作。出纳可以根据备用金及现金余额自主决定存取款。
2) 会计—审核记帐凭证,并将当天的会计记录序列编号后输入会计软件。盘点现金,核对银行存款。编制分析所有报表及报告,向项目负责人建议从资助方请款。配合完成年度审计以及协调组和资助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4. 科目设置由总干事和财务组根据项目发展的实际情况按财务制度来设置。
5. 帐簿设置—应用会计软件记帐及出基本报表。
6. 各项目共享管理资源成本由各项目共同承担,以各项目预算支出的15%为计算依据。

四、内部审计

设内部审计,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内部审计有权审阅所有会计凭证、帐簿及询问报表编制方法。内部审计向成员大会负责,在成员大会上以报告形式发表对会计工作的意见。内部审计不得同时担任协调组成员的工作,以保持其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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