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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爱家园 ” 第四届理事会选举办法
( 2005 年 8 月 6 日经 2005 年年会表决通过)
为提高理事会的运作效率,确保理事会能及时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从而切实履行理事会的职责,第四届理事会按《自律规则》规定,由 5 人组成。
为与理事所承担的职责相称,当选的理事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取得热爱家园会员资格一年以上且持续参与热爱家园组织的活动;
对热爱家园宗旨、规章制度、运行机制等有比较全面且深入的了解并认同;
有全局观念,能比较准确地把握问题关键所在并作出符合热爱家园整体利益和长久发展的选择,不因局部利益而坚持;
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确保能参加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会议。
为弥补无候选人选举方式的不足,第三届理事会、各项目委员会和会员可就第四届理事人选进行提名,提名人应针对前条要求对被提名人进行介绍,被提名人应就提名进行表态并回答与会会员的提问。
根据以往的操作经验,投票前,按照如下程序确定本届理事候选人范围:
一、由第三届理事会根据本办法及实际情况确认符合条件的会员;
二、由年会筹备组通报未到会的放弃被选举权的会员名单;
三、到会的符合条件的会员就是否放弃被选举权表态;
四、大会确认最终的候选人范围。
热爱家园第四届协调组由本次年会经两轮选举产生。
第一轮选举采取无候选人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每人推选 5 人,得票达到 到会 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 者当选。
若第一轮无人当选或未足额当选,则以得票多少确定第二轮候选人;第二轮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人数应比应当选人数多两个,得票在先者当选。
第七条 本规则经大会 以到会 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即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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