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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协会
职员绩效评估实施细则
(2004年4月20日经第三届协调组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一、评估的原则
1、体现家园的宗旨和长期战略目标
2、塑造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强化组织的核心价值观
3、公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评估职员的绩效,促进职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二、评估流程
1、评估应先制定工作计划,针对既定计划进行考核。
2、工作计划应围绕协调组对组织年度的规划进行,同时结合所在项目组的年度计划,针对个人的具体情况制定,报协调组通过。
3、鼓励职员在完成本项目组工作的同时实行跨项目发展,跨项目发展的成果由协调组来评定。
4、监督人目前暂时由总干事担当,待协调组内各成员具体分管职责确定后再另行指定。协调组具体分管的成员为该项目职员的监督人。
5、考评要求:
(1)、对照年初/季度初制定的目标管理实施计划,总结半年/季度主要工作情况,要求:
a) 简要说明该季度目标管理实施计划的总体进展情况;
b) 逐项说明该季度各项计划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应说明原因;
c) 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6、监督人出具监督意见并就职员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7、协调组审查职员的季度/年度报告,对今后职员及其工作的发展计划提出意见。
8、职员对协调组的意见和建议作出反馈。
四、职员的评估结果不与职员工资额度挂钩,评估是作为鼓励激励的一种手段,以积极肯定性的评价为主。在绩效评估中表现优秀的职员,家园将优先考虑推荐参加相关培训等活动,并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之处,以《职员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序 号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工 作 目 标 承办人员 监督人 计划完成时间
1
2
3
附:工作计划表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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