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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家园法律项目2007年度工作报告

项目委员会成员:张磊、陈跃举、严嫣、管颖达、郑芹
报告撰写人:郑芹
报告时间范围: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一、2007年度工作总结

  1. 志愿者
  2. 2007年项目有效志愿者共113人。

    项目委员会分别于2007年5月23日于复旦大学、5月24日于同济大学、5月29日于上海财经大学组织了法律项目志愿者招募宣讲会3场,共招募学生志愿者60人。本年度共新增志愿者合计68人,其中法律工作者6人。

  3. 法律咨询
  4. 2007年,共进行法律咨询47次,参加咨询志愿者146人、170人次。咨询来访者70人。其中自2007年6月9日起,共有咨询来访者41人。2007年上半年因热爱家园办公室迁址,咨询来访者人数曾一度有较大滑坡,连续数周咨询均无人来访。但在办公室的努力下,包括请职员印制法律宣传资料到社区挨家挨户发放,通过居委会发放,打电话告知,在家园简报、家园网站上刊登,特别是设置了家园首张户外公益宣传广告为家园造势,法律咨询的来访人数在年末已有显著回升,恢复到历史正常水平。

  5. 法律援助

    1. 申请法律援助11件:
    2. 劳动争议5件;人身伤害3件;房产争议1件;行政案件1件;电信合同纠纷1件。

    3. 进行法律援助12件(含2006年遗留案件2件):
    4. 劳动争议6件;人身伤害2件;房产争议1件;行政案件2件;电信合同纠纷1件。

    5. 法律援助结案10件(含2006年遗留案件2件):
    6. 劳动争议4件;人身伤害2件;房产争议1件;行政案件2件;电信合同纠纷1件。

    2007年度项目委员会同意法律援助申请同比2006年度提高一倍。

  6. 团队提升计划
  7. 2007年度因新招募相当数量的志愿者,团队扩编为9个。法律项目已经形成了以专业团队轮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模式:

    团队名称

    团队队长

    团队07年新增志愿者人数

    房地产一队

    程波

    7

    房地产二队

    陆璇律师

    7

    房地产三队

    吴向东律师

    7

    婚姻家庭一队

    陈跃举律师

    8

    婚姻家庭二队

    刘永龙

    11

    劳动一队

    沈旭律师

    7

    劳动二队

    袁尧律师

    6

    人身伤害赔偿团队

    施君律师

    7

    动拆迁团队

    张磊律师

    7

    2007年度家园法律项目各团队共组织除法律咨询以外的团队活动共9次。

    其中,房产二队组织活动2次,分别于2007年9月22日、12月6日,共有9名队员参与(含队长),累计15人次;

    婚姻家庭一队组织活动1次,于2007年6月17日,共有6名队员参与(含队长)。

    婚姻家庭二队组织活动3次,分别于2007年6月17日、8月5日、11月18日,共有15名队员参与,累计28人次;

    劳动一队在2007年夏季组织过一次关于案例分析的团队活动;

    动拆迁队组织活动2次,分别为2007年9月、12月。共有6名队员参与(含队长),累计11人次,形成培训成果超过250页。

    团队活动内容大致包括:《催款通知书》的起草、《入驻告知书》的修改、实践中向法院立案的操作流程及需要注意的各种问题、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例讨论、《婚姻法》的学习及感想交流、房地产法律体系导读、《物权法》和《上海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讲解和比较、法律检索技能培训、法律检索报告及货币补偿安置表的制作和讨论等。

  8. 项目培训

    2007年6月10日下午在南京东路街道社区活动中心二楼第一教室组织了项目志愿者培训会,约有50余人参加了这次培训活动。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热爱家园及法律项目的历史和组织架构;法律咨询、事实调查、法律援助的流程、技巧及要点;项目的财务制度等等。在这次培训会上,新招募的学生志愿者被纳入到咨询团队中,以便今后在专业团队中接受更深入的业务培训。此外,沪上知名的斯伟江律师、吴冬律师也在这次培训会上为志愿者做了精彩的发言。

  9. 项目联谊
  10. 2007年12月23日晚在虹口区曲阳社区文化中心410礼堂举行了法律项目第六次志愿者联谊会,共有39人参加。其中办公室3人,与会志愿者36人。在这次活动中选举产生了法律项目新一届项
    目委员会,并向与会志愿者印发了法律项目志愿者手册。

  11. 其他项目活动

    2007年6月,项目志愿者陈跃举、郑芹、胡佳彦由秘书长郭炳汉带队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分团委志愿者部主办的“法律与公正”论坛活动。会上,热爱家园法律项目做了主题发言,并与华东政法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上海绿洲野生动物保护交流中心等志愿者组织进行了经验交流。

    2007年10月19日,项目志愿者张磊律师、吴向东律师参加了区总工会举办的为民服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12. 项目管理

    1. 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的法律项目委员会委员
    2. 2007年12月23日晚在虹口区曲阳社区文化中心410礼堂举行了法律项目会议暨第六次志愿者联谊会。会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项目委员会,委员是张磊、陈跃举、严嫣、管颖达、郑芹。新一届项目委员会现已正常开展工作。

    3. 重新设置了法律项目的助理岗位,明确了岗位职责

      法律项目现分设人事助理、项目助理、团队助理三个岗位,岗位职责如下:

      人事助理:志愿者吸纳、招募;协助志愿者与团队建设对接;整理更新志愿者信息;安排、通知志愿者参加法律咨询值班;志愿者活动考勤;志愿者内部评级管理;与志愿者日常联络、沟通;项目活动记录整理;项目信息发布;其他项目委员会、秘书长交办的工作。

      项目助理:整理值班日志;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并跟踪法律援助案件进展;咨询来访者人数及咨询案件归类统计;外联工作;其他项目委员会、秘书长交办的工作。

      团队助理:维护、更新法律团队人员信息;协助志愿者与团队建设对接;督促、追踪团队值班情况,明确值班规程;督促、追踪各团队活动情况,负责团队活动记录归档工作;定期向项目委员会汇报团队活动情况;定期评估团队活动质量、转达队员反馈信息;其他项目委员会、秘书长交办的工作。

    4. 形成助理招募流程

      家园网站上发布助理招募公告;由项目委员会对应征候选人进行考察并讨论决定人选;由秘书长与助理签订聘用合同,规范管理。

    5. 更换项目助理、团队助理,新招募人事助理

      2007年度法律项目的助理工作岗位几经变动。法律团队原项目助理陈晨、团队助理董晓君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助理工作,应其本人要求,并经法律项目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意辞去助理工作。
      经公开招募,项目助理由志愿者张晓晔担任;团队助理由志愿者吴夏梦担任;新设人事助理岗位由志愿者徐雯霞担任。

      2008年伊始,项目助理张晓晔因个人学业及社会工作较为繁重无法继续从事项目助理工作,应其本人要求,并经法律项目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意其辞去项目助理工作。经公开招募,项目助理由志愿者吴蓓蓓担任。

      目前各助理均正常开展工作。

  13. 项目委员会会务

    1. 2007年1月18日。与会人员:张磊、陈跃举、陆璇、郑芹、郭炳汉、王申捷、董晓君。
    2. 2007年4月21日。与会人员:张磊、陈跃举、郑芹、刘永龙、陆璇、施君。
    3. 2007年6月3日。与会人员:张磊、陈跃举、郑芹、刘永龙、陆璇、郭炳汉。
    4. 2007年9月13日。与会人员:郭炳汉、刘永龙、施君、张磊、陈跃举、陆璇、郑芹。
    5. 2007年12月8日。与会人员:张磊、陈跃举、郑芹、刘永龙、陆璇、郭炳汉、喻志湧、田蕾、沈燕红、施君、徐雯霞、吴夏梦、赵菁。
  14. 外联

    2007年3月上旬走访共和新路123弄居委会,向书记介绍家园法律咨询项目,探讨合作的可能性。

    2007年9月中旬到北站街道向工会陈科长介绍热爱家园的法律援助项目。

    2007年10月上旬走访宝山街道工会,商定家园选派张磊、吴向东律师参加10月19日区总工会举办的为民服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2007年11月与临汾街道工会商量家园法律咨询下社区设摊的事项。

    上述外联工作均由办公室完成。

  15. 财务

    2007年初项目历年筹款结余560888.07元,未制定新的筹款计划,预算提交会员大会时实际已收到瑞典无国界律师组织拨付的瑞典SIDA 资助余款,为此预算收入22090元。

    年度预算支出和退还资助人余款合计328930.63元,详细情况及实际情况见下表:

    科目

    实际

    预算

    差异说明

    本期业务支出小计

    29690.9

    116600

     

    职员工资及补贴

    4450

    12600

    岗位调整,月补贴标准下降及人员空缺实际未发生

    外部人员劳务费

    15900

    20500

    预算的事实调查补贴发生少,而代垫诉讼费未发生

    误餐补贴

    2535.8

    3600

     

    招待餐费

    150

    400

     

    交通补贴

    0

    500

     

    嘉宾交通费

    0

    200

     

    志愿者培训费

    3048.6

    72300

    应付的美国交流费用未支付,各团队实际活动少且每次发生的费用少

    会议费

    2333.7

    3000

     

    项目宣传

    581.8

    3000

     

    邮费及快递费

    5

    200

     

    办公物资

    686

    300

     

    公共发展及风险储备基金

    220.9

    220.9

    按财务制度,按实际收入的1%

    承担行政支出

    3092.6

    3092.6

    按财务制度,按实际收入的14%

    退还资助人

    67485.33

    209017.1

     

    Sida

    0

    141531.8

    未得到退还通知,需主动沟通

    乐施会

    67485.33

    67485.33

     

    2007年底项目历年筹款结余482488.34元,2008年暂不需要新的筹款。

  16. 筹款

    2007年初项目历年筹款结余560888.07元,年度预算支出和退还资助人余款合计328930.63元,没有筹款的必要,故2007年未制定新的筹款计划。

    2007年实际取得瑞典无国界律师组织拨付的瑞典SIDA 资助余款22090元,预计退还的141531.8元也未退还。因陈晨离职,按月向瑞典无国界律师组织发送的项目进展邮件停止,随项目委员会后有讨论要恢复,但至今未恢复。

    2007年实际退还了乐施会的资助余款67485.33元。

二、2008年度工作设想

  1. 加强社区合作,增设法律咨询点
  2. 2008年 2月 21日项目委员会委员张磊、严嫣已与宝山街道老龄办接洽法律咨询设点事宜,以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项目的知晓度,扩大受助群体。2008年2月28日,项目志愿者任刚律师、施君律师、吴旻参加了彭浦镇街道举办的助老为民法律咨询活动,为社区合作形成良好开端。

  3. 促进团队活动

    2008年 2月 18日,项目委员会分管委员严嫣和团队工作助理吴夏梦召集、主持了第一次全体团队队长碰头会,讨论确定了2008年团队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年内由各团队分别组织一次面向全部志愿者的主题培训并制定了时间表;
    2. 促进各团队组织团队范围内的活动,鼓励团队将其当月团队活动与其他团队队员共享,以使其他团队成员获得更多参与法律团队活动的机会,弥补个别团队活动不足的缺陷。
    3. 在宝山街道组织面向社区居民并吸收居民参与的普法活动。根据法律项目和闸北区宝山街道的合作计划,双方有意于2008年在宝山街道开展一项以社区老人为主要受众的法律宣传活动。以居民身边日常生活琐事为切入点,通过具体案例的大讨论,进行教育和自我教育。由项目委员会委员张磊执笔的“今天我来当法官”的活动计划书已经完成。

  4. 完善项目志愿者信息管理
  5. 根据08年第一次项目委员会的决议,现已初步完成“法律项目志愿者信息数据库”。今后的目标是及时维护和更新,保持志愿者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6. 加强助理工作管理
  7. 在秘书长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助理工作管理。要求助理对照岗位职责逐项落实工作,在项目内规范助理工作流程,并形成一定的报告路径:助理――项目委员会分管委员――秘书长――理事会分管理事。

 

热爱家园法律项目委员会
200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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