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设为主页 | 加为收藏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连接 | English
用户名:
密 码:
  家园介绍  |  我们的使命  |  项目  |  伸出你的手  |  家园特区  |  赈灾专区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应用培训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
北京地球村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应用培训
GC得到北京地球村的邀请,参加《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应用培训,主办单位提供1个免费参加的名额,欢迎关心环保的志愿者报名参加。
报名电话:56633338/56987910
E-mail:grassroots.community@gmail.com
联系人:Maria
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12月28日12:00
上海市闸北区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协会
2007-12-27

招生通知
一、 培训目的
2007年4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为为了推进和规范环保部门以及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和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范围、公开的方式、责任进行了全面规定。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是继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政府部门发布的第一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也是第一部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综合性部门规章;也是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之后,第二部有关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方面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政府立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颁布,必将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企业排污和政府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了配合《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实施,加强民间环保组织以法律手段推动环境治理的能力,提升民间环保组织对《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提高民间环保组织对企业环境守法及环境行政执法的监督能力,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简称"CLAPV")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简称"NRDC")及北京地球村(简称"GVB")合作,共同举办公益性培训,免费对民间环保组织人员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应用培训,以加强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能力。

二、 培训对象和条件
参加本次《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应用培训的学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热心环境保护事业,愿意为环境保护公益事业服务并且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本次培训预计招收学员50人:包括北京市的民间环境保护组织以及外阜的民间环境保护组织总计30余家。(NGO愿意自己负担食宿费的,可以酌情考虑增加名额)

三、承办单位和培训内容
本培训班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CLAPV)、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和北京地球村(简称"GVB")主办,拟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政法大学、及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等环境执法官员、环境法研究与教学的专家学者、民间环保团体的人士以专题讲座、经验分享、互动式讨论等方式,以提高参加培训人员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培训内容详见附件一)

四、 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1月15日—18日。
1月15日下午报到,16日18-日期间培训。18日下午离京。
培训地点:北京香山别墅(地址:北京海淀区香山公园内;各环保组织将在北京地球村组织处报到,然后有专车接送至香山别墅)

五、费用负担
我们将从报名者中挑选50人作为免费培训的学员,由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及能源基金会承担学员的交通、食宿、资料和培训费用。未被录取为免费培训的学员,亦可自费参加学习。自费参加本培训班学习的,需交纳学费和资料费300元;食宿和其他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食宿标准180元)

六、报名办法
本培训班采用自愿报名的办法,自愿报名的人士请于2007年12月28日之前将回执(附件二)寄至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我们将于12月30日之前将录取通知书寄给被录取的学员。

此致

敬礼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
北京地球村

二OO七年十二月十日


沪ICP备0500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