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联合会关于
“维护被动吸烟者环境权益、创建无烟社会”的倡议
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创建无烟环境”,旨在提高公众对被动吸烟和环境烟草烟雾(即二手烟)危害的认识。环境烟草烟雾是室内空气环境重要污染物,也是人体接触污染物,其中含有40多种致癌物。环境烟草烟雾(ECS)的吸入是非主观意愿的被动行为,因此,更具有隐蔽性和危害性。目前,公共场所被动吸烟问题对环境与公众健康产生的严重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甚至相当比例的公众对被动吸烟造成的环境与健康损害不清楚。我国的吸烟人数达到3.5亿,被动吸烟人数高达5.4亿。环境烟草烟雾对室内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严重。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我国5.4亿不吸烟者有权利拒绝被动吸烟并拥有健康的无烟环境。
一、被动吸烟的危害
被动吸烟是指不吸烟者吸入吸烟者呼出的烟草烟雾及卷烟燃烧产生的烟雾,也称为“非自愿吸烟”,或“吸二手烟”。根据《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卷烟点燃时会产生极高温度(900°C),这时产生的烟草烟雾中含有4000多种化学物质,包含许多有毒有害物质,其中40多种物质具有致癌性。
根据2002年调查,5.4亿被动吸烟人群中,67%在公共场所、35%在工作场所接触二手烟。室内空气中烟草烟雾浓度的大小,决定于烟雾释放量(吸烟人数,吸烟量,吸烟频率),房屋容积及通风状况。很多人认为,只要吸烟人数少,房间面积足够大,危害可以降低。但根据科学实验,每燃烧一支卷烟所形成烟草烟雾中含有的苯并芘高达180纳克(1纳克=10-6克),在一个30立方米容积的居室内就会形成6纳克/立方米浓度,超过环境卫生标准(1纳克/立方米)6倍。有研究报道:在通气条件极差的环境下,暴露在充满烟草烟雾的房间内仅一小时,被动吸烟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从平均1.6%升至2.6%,大致相当于吸一支焦油含量中等的卷烟。
被动吸烟对人群健康(尤其对儿童和妇女)危害严重。根据统计学估算我国人群中因被动吸烟导致肺癌和冠心病的死亡人数,结果表明,2002年,11000人因被动吸烟死于肺癌,31300人因被动吸烟死于冠心病,超过10万人死于被动吸烟。
二、维护被动吸烟者环境权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007年6月2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卫生部就征求意见稿所作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包括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内容。
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国,已承诺承担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公约》指出:“各缔约方承认科学已明确证实接触烟草烟雾会造成死亡、疾病和功能丧失。”,并规定:“每一缔约方应在国家法律规定的现有国家管辖范围内采取和实行,并在其他司法管辖权限内积极促进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和/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
环境权益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已经成为普遍共识。在公共场所吸烟污染环境,侵害公众环境权益,危害公众健康,违背我国宪法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此外,自1985年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教育部、民航总局等发布了多部部门规章,在部门范围内规定禁止吸烟。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各地陆续颁布实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截至至2006年10月,全国337个地区级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有法规城市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45.7%。
三、环保民间组织共同行动“创建无烟社会”
近十年来,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和世界环境事业发展不可缺少、不可替代、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起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和融合作用,起到监督政府、保护百姓环境权益的作用,起到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参与各项环境活动及咨询服务等作用。实现“公共场所无烟”符合环保民间组织的宗旨和任务,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从而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中华环保联合会以维护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非吸烟者的环境权益(清洁的无烟空气权)为目的,倡议环保民间组织共同行动宣传、倡导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共同努力“维护被动吸烟者环境权益、创建无烟社会”。
(一)保护公众环境权益 创建无烟环境
环保民间组织是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重要社会力量,宣传倡导无烟环境,保护公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是环保民间组织光荣的责任。中华环保联合会倡议环境民间组织共同行动:1.组织宣传倡导活动提高公众对于吸烟和被动吸烟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危害的意识,使受教育的公众在公共场所自觉遵守相关禁烟规定或自觉行动起来抵制被动吸烟;2.发动大众传媒在报纸、杂志、网站上宣传被动吸烟的危害;3.强调不吸烟者拥有呼吸清洁空气的环境权利,并使广大公众能利用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4.通过政策倡导,参与控烟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制定的立法研讨会、座谈会,推进国家控烟法律特别是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出台。
(二)支持“绿色奥运”“无烟奥运”
“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三大主题,优良的室内环境质量是绿色奥运精神的重要体现。自20世纪90年代来时,奥运会已经全面禁烟。国际奥委会认为,吸烟与奥运会是对立的,因为烟草的烟雾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会影响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发挥。2008年北京奥运会召开在即,我们倡议奥运主办与协办城市(北京、青岛、香港、上海、天津、沈阳、秦皇岛)环保民间组织共同行动,配合奥组委无烟奥运活动,在奥运举办前到社区、学校、企业、饭店和商店宣传“绿色奥运”“无烟奥运”;在奥运举办期间到奥运比赛场馆、运动员村、公共交通等场所宣传并引导公众,将无烟清洁的环境理念传播给每一名奥运参与者。北京2008奥运会,众多媒体将齐聚北京,全世界人民将关注我们是否能履行我们“绿色奥运”、“无烟奥运”的承诺。今天,距2008奥运召开还有282天,通过我们的努力,中国一定会向世界展示一个“清洁无烟的奥运会”。
(三)共同的努力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提出:“强调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其他成员,包括卫生专业机构,妇女、青年、环境和消费者团体,以及学术机构和卫生保健机构,对国家和国际烟草控制努力的特殊贡献,及其参与国家和国际烟草控制努力的极端重要性。”中国卫生部于2004年发布的《为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进行准备的通知》正式认可民间组织在烟草控制方面的重要作用,并且呼吁“所有部门、民间组织和企业参与烟草控制,并一起努力,为控制烟草在全国争取最广泛的支持”。控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携手合作,有针对性地持久地开展宣教并辅之以相关控烟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前,世界各国高度关注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全世界健康、社会、经济和环境造成的破坏性后果。世界性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浪潮正在形成,2004年3月,爱尔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建立无烟工作场所的国家,无烟化的范围包括公共场所、所有办公室、餐厅、酒吧和饭店,此后挪威、新西兰、意大利、西班牙等12个国家相继立法禁止公共场所吸烟。这些成果的取得与环保、健康、妇女等民间组织共同努力密切相关。
机不可失,因为烟草已经夺去了或毁坏了太多人的生命。在此,中华环保联合会倡议环保民间组织与我们携手共同努力,倡导公众及建议立法机构:
1.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健康,吸烟者请自觉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2.为了保护公众健康,防止二手烟危害,不吸烟者请主动抵制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
3.立法机构及各级政府制定并颁布控烟特别是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法规。
让我们团结起来,为了清洁无烟的环境,为了子孙后代的成长,共同携手维护被动吸烟者环境权益,一同实现世界无烟的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