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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组年度工作报告
全体会员:
现将 2003年度( 2003年 7月至 2004年 6月)工作向会员大会汇报如下:
1 .年度内项目最大的进展是工会相关活动得以展开,并在 2004年 2月以“街道工会维权项目”的名称取得香港乐施会的资助,原有的活动内容作为“社区法律援助项目”在 2004年 12月取得瑞典无国界律师( ATTORNEYS WITHOUT BOARDERS ( AUG ) 作为瑞典国际开发署( SIDA)的代理人)的资助。
2 .“街道工会维权项目”一年内开展的活动有:
- 社区工会和工人基本情况研究——邀请了学习社会学的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黄晓春和学习法律的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张振宇参与了这个研究项目,因为时间冲突等问题进一步的大规模调研没能如期实施,计划在 2004年继续推进。(需要人手!!!)
- 社区工会法律顾问——在 2004年 3月正式启动,现有锦天城事务所的方施龙和王瑞华担任,工作在推进中。(需要人手!!!)
- 组建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工会——内容包括建立承担组建工作的“工作站”(铜牌已做好) 、发放一份《告职工书》(已印发)、组织有参加意愿的人员参加培训和实际组建活动(毛老师与几个工地接触过)。(欢迎参与!!!)
- “外地媳妇家政服务社”法律支持——内容包括为服务社起草法律文件(已启动)、对家政工人和客户提供培训、组建家政服务社的工会(已发放登记表)和对个体的法律咨询和援助(移交“社区法律援助项目”)。在毛老师的组织策划和周莺、汪凤珠、郑芹、吴蔼荻四位志愿者的参与下,刚完成对工人的一次培训。(欢迎参与!!!)
- 基层工会组建和运行参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拓展。(希望献计献策并主动请缨!!!)
3 .“社区法律援助项目”一年内开展的活动有:
- 法律咨询——咨询点从共和新路 710弄迁到中兴路后,硬件好了点,但多了道玻璃隔墙,软件差了点。一年内咨询 47次,志愿者参与 292人次,接待咨询 250人次,共 138个案件。至 2003年 6月 30日的统计数据是:咨询 171次,志愿者参与 689人次,接待 456人次。
- 法律援助——最近的一个案件编号为 03-00-11-17-24,表示 2003年度已经有 24个援助案子进入事实调查程序了, 2002年度 17个, 2001年度 11, 2000年度之前没有,总数 52个。加上上年度未结案的 9 个案件共 33个案件的处理结果是:通过援助审查程序的 14件,调解结案 6个,诉讼结案 1个,正在调解 3个,正在诉讼 4个;另有 6个案件还在事实调查中, 13个在事实调查阶段因各种原因结案。承接以上案件的律师有吴樱、王瑞华、陈跃举、沈涛、孙鹏以及学生志愿者和毛老师。(需要人手!!!)
- 法律宣传——如何有效实施法律宣传一直是项目的一个难点,本年度这方面的亮点是毛老师创造性地将法律援助案件的调解和法律宣传结合,成功地举行了张国蕃案现场法律调解会和锅炉厂职工提前退休集体争议调解会,获得媒体的关注和社会的好评。
4 .感谢所有参与者的努力和贡献!尤其要感谢毛老师和陈晨两位职员的辛苦工作!!!
1 . 2003年度参加法律咨询的志愿者有 72人(不含毛老师和陈晨两位职员),其中 2001年度就参加咨询的 24人, 2003年度新加入的 33人;律师等已工作的志愿者 22人,学生志愿者 50人。 2003年 6月 30日志愿者 75人,其中 2001年度就参加咨询的 32人, 36人在 2003年度流失( 50%少一点点,非常利害!!!)。
欢迎所有加入我们队伍的同志!!!希望有更多的朋友通过大家的介绍能进入我们的行列。
2 .志愿者培训——这是目前工作的短板之一,也是今后工作的重要方向。取得的成果有二:
- 法律咨询后的值班讨论在陈晨的主持下得以坚持并有序展开,由于俞冰等律师的参与,讨论的质量有很大提升,学生志愿者可以学到不少东西——这是热爱家园的初衷之一。
- 2003 年 10月、 12月和 2004年 4月分别组织了以“工伤”、“承租公房”和“动迁”为主题的讨论会,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中常见的法律纠纷进行了深入讨论,效果不错。希望能有一个小的团队来负责这项活动的组织策划。
- 项目管理
1 .取得的进展
2003 年 8月 1日,取得会员大会的批准,设立了项目分组会议,选举了现任项目委员会——由刘永龙、张磊、周彦、王瑞华、周莺五位志愿者组成,负责项目的日常组织工作。
2003 年 11月,王瑞华在郑芹等志愿者的协助下,成功组织了第一次法律项目志愿者谊会,一时令热爱家园其他项目艳羡不已!
2004 年 3月,项目委员会应街道工会提议,与之会谈,就 2004年的工作进行了沟通,街道工会和区工会的代表希望双方能在更多的领域展开合作,项目的生存空间有了很大的改善。
2004 年 6月,在周莺的策划下,召开了第二次法律项目志愿者谊会,讨论了项目运行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在过去的一年中,项目委员会共召开了 6次会议,讨论了项目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修改了《法律援助办法》,通过了《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平时,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审查了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
2 .项目现行运作框架(根据《热爱家园自律规则》的规定和现在实际):

四、筹款
2003 年 7月至,全部活动作为“上海街道工会维权项目”的内容由香港乐施会的资助,年度( 2003年 1月至 12月)共收到拨款 137,508.94元,发生开支 89,452.33元,余款 48,056.61元作为将要返还香港乐施会。
2004 年 1月至 2004年 6月,工会相关活动内容作为“上海街道工会维权项目”的内容由香港乐施会的资助,上年度( 2003年 1月至 12月)资助余款 48,056.61元作为经费。
2004 年 1月至 2004年 6月,原有的法律咨询等活动作为“社区法律援助项目”由瑞典无国界律师( ATTORNEYS WITHOUT BOARDERS( AUG)作为瑞典国际开发署( SIDA)的代理人)提供资助年度( 2004年 1月至 2004年 12月)资助金额为 131300元,实际到位 0元。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
在 2004年 6月 26日的志愿者联谊会上,志愿者提出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 .志愿者管理松散,组织工作混乱、协调不好,人员流动频繁。
2 .人力资源利用不够、交流不够,许多事情找不到合适的愿意做的人做。
3 . 志愿者法规不熟,缺乏业务培训和工作条件,工作质量不是很高。
4 。志愿者对组织、项目情况不熟悉,需要培养社团归属感。
六、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1 .按照递交资助人的报告,完成“上海街道工会维权项目” 和“社区法律援助项目”的内容。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应的报告。
2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法律项目提升计划”,在人力资源开发和项目管理上进行新的开拓,提高项目的运行质量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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