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度工作报告
2000年六月,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的成员开始了新的生活历程,至今(2001年6月29日)正好一年。一年中,发生了不少值得留在记忆中的事情,在此作一回顾。
一.行动者
参加服务站行动的人员由三部分:其一,彼此称为“同志”(这可是真正的志同道合)的朱健刚、曲栋、孙鹏、刘永龙、陈跃举、纪超、张磊、林燕梅、诸昳、周彦、李祖愉、佘逸峰;其二,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成员,如本报告提到的袁凯和连晏杰;其三,社会各界的朋友,如本报告提到的青年会罗山会馆干事袁晔、"绿色和平组织"香港中心的干事卢思骋、台湾蜗牛联盟的干事石振宏以及参加值班咨询青年律师朱慧和马栋巍。
二.行动内容概况
2000年9月10日服务站进入了社区,开始开展行动。自此,服务站开始摸索行动的方式和内容。至2000年12月10日第四次值班时,基本同意今后的活动框架由三个板块组成:社区服务项目、平民村网站、青年茶会。社区服务项目是服务站服务社会,促进社区发展的载体;平民村网站是向外界介绍社区项目所在社区情况和服务站的活动,争取外界支持的窗口交流;青年茶会是服务站与各界朋友交流,自我学习自我培训的基地。
1.社区服务项目 在本年度,服务站主要开拓并基本完成了斜土路项目,详细情况见下文。最近,完成了芷江西路项目的初期开拓工作,确定了法律咨询的地点和时间,工作计划也取得了芷江西路街道和居委会的认可,7月7日将正式开始值班。在实际运作中,社区服务项目形成了三种工作形式: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社区培训、参与社区发展活动。
2.平民村网站 很早时,服务站就认为应该设立一个自己的网站,并不断地作出努力。2001年1月9日,平民村网站开通,网管纪超开始调试。2001年1月9日,第九次值班时,纪超向成员们汇报了自己的计划并听取了其他人的建议。由于工作比较忙,网站的正式运行一直没有实现。
3.青年茶会 具体活动有两类,其一是服务站组织的聚会,其一是服务站和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或参与的与NGO组织的交流活动。
A.青年茶会的聚会活动
2000年8月6日,服务站部分成员和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九七级和九八级几位骨干在邯郸路某茶室聚会,称之为“沙龙”,为青年茶会的初级阶段。聚会讨论了斜土路项目的初步计划:暂定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普法宣传阶段,针对社区特点搞几次专题活动,采取讲座、海报、黑板报、传单、现场咨询方式,主题为拆迁、老年人权益、外来人员权益、相邻关系纠纷等,并决定于9月10日开展第一次活动,作一次老年人权益的讲座和现场咨询;第二阶段为实质性法律援助阶段,采取代理诉讼等方式。
2000年8月20日,同一地点,第二次聚会,人员有所变化。由于上次聚会所分配的工作均没完成,重议了第一次活动的准备和分工。另讨论了支持竹园新村居民保卫绿地,给予他们法律援助的行动计划(该行动后来实质放弃了)。
2000年11月12日晚,太原路青藤阁茶房,青年茶会进入第二个阶段,邀请社会各界朋友聚会,成为真正的沙龙,故称为首次沙龙。有9人参加,一番海吹之后,探讨了沙龙今后的组织模式,达成以下共识:建立一个不限定参加者的开放性交流平台,讨论一些社会问题和思想,交换信息,认识朋友,寻找热服务站的支持者和加盟者;时间尽量安排在周日下午,便于回家;地点定在人民广场附近,交通方便;活动场所费用要便宜。
2000年12月23日晚,青年会宾馆会议室,第二次沙龙,有25人参加,先由青年会罗山会馆干事袁晔介绍了基督教青年会的组织和运作情况,后讨论了沙龙的活动方式和功能,争论相当激烈,后基本认同了第一次沙龙所达成的共识,到场的法律业朋友表示愿参与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的活动,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B.青年茶会与NGO组织的交流活动
2000年12月14日晚,在复旦大学人口所会议室,"绿色和平组织"香港中心的干事卢思骋向服务站成员及几位复旦大学的研究生介绍了该组织的信念、工作方向、运作模式、组织结构,获得了一些宣传材料。
2000年12月23日晚,第二次沙龙,由青年会罗山会馆干事袁晔介绍了基督教青年会的组织和运作情况,部分与会者提出了一些问题。
2001年5月13日,台湾蜗牛联盟的干事石振宏到平民村来,与服务站成员进行交流,介绍了他们的组织和活动情况,他们的行动非常精彩,但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他们的模式在上海并不适用。蜗牛联盟由国立台湾大学城乡建筑研究所的学生老师发起并运作,和社区服务性的“崔妈妈服务中心”组成一个两面人,分工协作,两个组织都有十年历史了。
4.组织化的尝试 一个群体,如若真正要确立共同的目标并努力实现它,不能不适度地组织化。组织化的尝试是两个方面,其一是取得社会公认的合法性地位;其一是内部运作的组织化,建立一定的制度和分工协作,以有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
2000年9月10日至11月12日,服务站进行了一系列尝试,试图实现正规化,通过登记成为一个法律实体,便于对外争取支持,对内加强约束。但由于政府尚未意识到这样的公益性组织的价值并给予关注,目前难以找到合适的形式达到目的。同时,还考虑了通过复旦大学校友会法律系工作委员会建立对外联系渠道的可能性并作了尝试。
2000年12月6日晚,在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讨论了中长期发展目标,决定在短期内集中精力于斜土路项目,待有一定的经验和资源后,寻找并启动新的项目,可以同时启动几个项目,因而,今后应注意扩大志愿者队伍,长期目标是形成一个传统;另外又强调了内部运作的制度化问题,决定制定并执行各种制度;还考虑了议事制度,同意必要时任一成员可提议表决,简单多数形成决定。在活动过程中,草拟了工作规则、财务规则、文档规则、发展规划、组织章程、活动计划等文件并执行了值班签到制度、咨询登记制度和财务制度。
三. 斜土路项目详细情况
在朱健刚(香港大学博士研究生,在平民居委会作社区研究)的建议和策划下,服务站以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名义与卢湾区五里桥街道平民居委会合作,启动了斜土路项目。自2000年8月初开始筹划,2000年9月10日第一次活动,到2001年6月24日向居委会干部道谢并决定终止值班为止,将近一年。
1. 行动内容
A.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2000年9月10日,斜土路项目第一次行动,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和法律援助中心13名成员在鲁班路设摊提供法律咨询,有近10名居民前来咨询,有不少人在旁围观。活动比较成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之后,由于组织化的尝试占用了大量时间及目标的暂时游移,实质性行动停滞了一段时间;后来,决定实现法律咨询的经常化,实行值班制度。2000年11月19日下午2时至4时,第一次在平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到2001年6月24日向居委会干部道谢并决定终止值班为止,共23次,出动人员95人次,接待居民31人次。
法律援助限于代书法律文书,仅有三份。
2001年5月27日,发放了《您知道强迁的合法程序吗?》普法宣传材料近百份。
B.社区培训 2000年9月10日,在卢湾区斜土路第二小学某教室,由袁凯和连晏杰主讲,向平民居委会40多位老人介绍了有关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之后,他们和应邀指导这次活动的复旦大学法律系刘希贵老师一起回答了老人的提问。
后计划再举行两次讲座,向居民介绍“诉讼的常识”和“改革后的医疗保险制度”,并制定了计划,但由于动迁的提前到来,这些活动全部停止。
C.参与社区发展活动 2000年12月23日,参加平民居委会为20多位85周岁寿星发起的祝寿活动,向寿星们赠送了围巾,并与寿星们合影。
另,发放35份“爱心卡”给社区老人,主动提出担任老人们的法律顾问。
D.对外交流和研究 2000年10月27日,美国朋友Michael H. Dardzinski(达思迈,福特基金会法律顾问)访问平民居委会,参观了社区。
2000年12月6日下午,在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召开社区法律服务讨论会,复旦大学法律系刘希贵老师主持会议,美国朋友Michael H. Dardzinski(达思迈)、J?L? Pottenger(耶鲁大学法律诊所课程教授)、复旦大学法律系段匡老师、孙晓屏老师、服务站和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部分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对拆迁户提供法律援助的可能性和具体途径。
2.法律咨询值班统计数据
●共到斜土路活动了25次,23次值班,1次讲座,1次街边设摊咨询,1次联谊活动;总出勤人数113人,其中9名成员共出勤99次,应邀观摩的朋友14次。
●共接待居民(含附近小区居民、居民亲属)37人次,其中2人3次,5人2次。
●28单业务(街边咨询数据遗漏)中,13个动迁(代书申请书一个),4个劳动争议(代书申请书1个),1个抚养,1个房产权益,1个医疗争议,2个户口迁移,1个相邻关系纠纷(代书诉状),1个执行,1个住房福利,1个集体宿舍居住权,1个婚姻纠纷;共代书3个。
●草拟规范文件5份,为工作规则、文档规则、财务规则、办案员登记管理规则、新项目运作规则。
●制定工作计划3份,为斜土路项目计划、9月10日活动计划、芷江西路项目计划。
●设计散发宣传材料3份。
●初步建立了财务制度,配备了会计、出纳,并设计启用了12种表格。其中:人事3种,为签到表、服务站通讯录、沙龙通讯录;业务4种,为业务登记表、工作统计表、业务处理单、反馈表;财务5种,为捐款收据、备用金提取单、交通费报销单、现金报销单、物资登记表。
●发放35份“爱心卡”给社区老人。
3.典型案例
●有个女职工,在一家广州公司上海分公司上班,公司没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保费,她前后来了三次,在服务站的指导下,准备齐全了证据材料,最后一次帮她起草了劳动争议申请书。
●一位老人,起先想拆迁后回迁,便于看病;后又觉得补偿可能合算,询问补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给予了满意的答复。
●一退休教师,多年来困扰于与楼上邻居的相邻关系,想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又觉得无力承担律师费用。经人介绍而来,现已将诉状递交到法院了。
●一对老夫妇因女儿提出动迁是后把房产过户到外孙女名下而十分为难,经咨询后决定优先考虑保障自己的利益,避免将来发生不便。
●一个回沪知青子女,要追究与母亲离异的父亲十多年未照料自己的责任,但他已年满21周岁,对父亲的诉讼法院已不能受理。他现失业在家,孙鹏在试图为他介绍工作。
四.成果经验
坚持了值班制度并设计使用了一套表格,开始了职业化的进程;
在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社区服务模式的基础上,服务站取得了新的实践经验,开拓了服务方式和内容;
从根本不知该怎么进入社区到能够与居民进行交流,取得了他们的一定的信任,服务站的成员得到了锻炼,获取了不少知识;
取得了社会的初步认同和支持,获得了无国界律师组织和其他力量的资助,有了自己活动经费;
顺利完成了斜土路项目并开拓了芷江西路项目,在更大的区域和更高的层次开始了新的尝试。
五.存在的问题
成员们都很忙,约定的事情难以在约定的时间完成,影响服务站的整体建设;
成员们的认识有一定的冲突,对工作有阻力;
服务站的目标是什么,体现为具体行为准则又是什么,我们如何面对服务对象?
街道、居委会有他们的目标和利益,在行动中如何取得他们的认可与支持,避免来自他们的障碍有难度;
服务站要帮助更多的弱势群体,需要更多的社会资源,如何开发资源?
六.思考
应该说,由于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所从事的事业(而不是休闲或游戏)的公益性,要求工作人员有足够的社会责任感和利他意识,尤其要强调利他原则。我们是自己要做这件事,是我们建议甚至诱使人家来向我们寻求帮助的,我们必须要对人家的利益最大化、利益可实现程度最大化、实现方式最合理化负责,要让他以最小成本实现目标,切实解决问题,而不可以以自己是否高兴为行为准则。利益和幸福是很个人、很主权的问题,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判断,我们不能将自己的判断强加给他们。同时,我们要为整个社会负责,我们的目的是让世界更美好、更和平,所以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和缓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激化矛盾产生新的问题,劝说当事人学习妥协让步,而不可轻易涉讼!而实际操作中,我们反映往往过于激烈,建议当事人起诉。当然,客观上,弱势人员缺乏独立妥协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我们又没条件进行深入帮助,采取明了且相对规范的诉讼方式也就成了最可行的方式。
这个过程中,我们在普法,在培养居民的法律观念。他们会盲目崇拜法律,视之为万能,会把几十年前的老帐翻出来,浑不知证据、时效这些基本的至关重要的制度。我们要告诉他们,法律只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不能保证必然保障你的利益,尽管这利益合理合法。法律效力的实现,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的。
七.财务报告
1.收入 2000年12月8日,林燕梅代表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接收诤信咨询公司交付的10000元捐款,随后,朱健刚向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捐款2000元,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有了自己的活动经费并建立了财务。2000年12月30日,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成员聚会,讨论了今后的工作,如何坚持下去将成为一个挑战,决定参加工作的成员每人每年交纳100元作为活动经费并当场交纳了2000年的份额。
至2001年6月29日共获得捐款12500元人民币,其中诤信咨询公司10000元,成员2500元。
2.开支 至2001年6月29日共1270元,办公费用(作广告牌、信箱等)463元,其他开支(送平民村寿星礼品、沙龙场地)774元,交通费33元,误餐补贴、劳务费两项计划中的开支没发生。
由于成员各自承担或设法解决了打印文件、复印材料、交通费等开支,节约相当一部分资金。
3.资金和物资 现银行存款10766元,备用金464元;存款由会计管理,备用金由出纳保管。
购置的物品大小14件,原值共342元,均在斜土路使用。
没有大规模活动的话,经费暂时不是困难。
热爱家园青年社区志愿者服务站
2001年6月29日 |